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更好地缅怀革命先烈、弘扬先烈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上级文明办要求,决定以2016年清明节为契机,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祭英烈”活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祭奠先烈、扫墓踏青等活动,参观革命烈士陵园和其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活动,举办主题党日、团日活动,“网上祭先烈”活动以及手机短信、彩信、微信、微博等文明传播活动。结合全市植树活动,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策划组织开展植树祭奠活动。
各部门请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整理并以新闻形式发布。
中州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