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办秘[2016]717号《关于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2016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学校各单位微信、微博、贴吧等新媒体开设情况进行统计,建立登记备案制度。现报备范围通知如下:
1.凡以学校下属学院、部门名义注册并已通过认证而未上报备案的微信、微博、贴吧等;
2.凡由我校教职工个人和在校生个人注册运营并已通过认证的微博、微信、贴吧等而未上报备案的。
各单位按要求填写《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各单位及学生组织微博、微信公众号、贴吧登记表》、《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在职教职工个人和在校生微博、微信公众号、贴吧登记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3日11:30前交至党委宣传部明德楼A514(电子稿发送至:zzdxxcb514@163.com。)逾期未报送的单位,如出现网络舆情事件,责任由单位负责人承担。
联系电话:68229232、68229912
联系人:武铭 赵媛媛
特此通知
附件1、已报备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平台、贴吧信息一览表
附件2、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微博、微信公众号、贴吧登记表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