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弘扬家庭美德,倡扬文明新风,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党风正、家风好的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家庭在文明礼仪、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就业创业、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笔墨书香、良好家风、党员奉献、热心公益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文明家庭。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1、推荐申报。根据文明家庭的评选条件,采取自评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所在学院向校文明办统一推荐候选家庭。
2、审查评定。校文明办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前期考察后,全校公示。
3、命名表彰。全校公示后无意见,命名表彰。
四、评选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把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作为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群众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的过程。
2.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大力宣传评选活动,提升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3.从严把关,择优推荐。评选活动要面向基层群众,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民意基础好、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被推荐家庭须报送的材料包括:1000字左右的家庭事迹材料。材料要真实生动、感染力强。推荐材料于2017年6月28日前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8229606
电子邮箱:zzdxxcb514@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