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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学校文明学院、文明处室考评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推动学校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学校将于2022年1月4日下午2:30在明德楼A408会议室开展2020-2021学年度校级文明单位(文明学院、文明处室)考评工作。为切实做好学校文明单位考评工作,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周春辉、校长卢奎任组长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宣传部长吕村任副组长,负责具体考评事务。考评工作由学院考评组和处室考评组分别进行评审,纪委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具体名单如下:

文明处室考评组评委(7名)

马林靖(组长)  李新超   郭  琰   解  浩   魏瑞娟  冯明新  刘 静

文明学院考评组评委(7名)

汤丽萍(组长) 王浩川  孔 颖   王艳霞  马耀锋   张中善   曹发军

考评监督工作人员(1名)

郭晓玉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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