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国庆节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学院教师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切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9月29日下午,基础科学学院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国旗法》和《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
国旗代表国家的尊严,象征着主权;国歌,是代表国家的歌曲,是国家意志和民族精神的象征;国徽是代表国家形象与内涵的符号,是国家的主要标志之一。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歌、国徽,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对任何侮辱国旗、国歌、国徽以及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通过学习,大家深入了解《国旗法》和《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的内涵和重要意义,充分激发了学院全体教职工的爱国报国情怀。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以实际行动热爱和尊重国旗、国歌和国徽,带头维护国旗、国歌、国徽尊严,增强国家观念,传承爱国主义精神。(文/程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