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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信息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评选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筹备好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 60周年有关工作,推动岗位学雷锋活动常态化长效化,中宣部、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拟于近期命名一批全国、全省、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主要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区、窗口服务单位等基层单位(处级及以下)中推荐产生。岗位学雷锋标兵主要从各行业各领域立足本职岗位、践行雷锋精神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中推荐产生,重点向基层一线倾

斜。

二、申报标准

(一)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基本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基层组织高度重视、领导坚强有力;

3.学雷锋活动常抓不懈、扎实深入、取得显著成效,在业务工作或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贡献突出、成绩突出;

4.有良好整体形象,能够体现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

(二)岗位学雷锋标兵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主动践行雷锋精神,爱岗敬业、服务人民、甘于奉献、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3.注重一贯表现,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认可度。

请各单位与2022年12月6日前发送电子文档至zzgyxcb@zzut.edu.cn

联系人:吕映晖 电话:68229606

附件【关于推荐评选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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